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
保安队长工作职责
(试行)
1、保安队长由学院合作的保安公司委派,接受学院与公司的双重领导。积极配合学院保卫处,领导与协调全体保安队员积极开展校园安全保卫工作,对学院保安工作负全部责任。
2、负责组织指挥学院内保安队队员进行训练、执勤和工作,对保安队员负全部领导责任。
3、带领队员配合学院保卫处制定并落实校内的安全保卫措施,指挥队员有效完成各级各类安全保卫任务。
4、根据日常工作及突击性工作实际情况,负责队员的工作安排与管理,配合学院保卫处督查在岗人员考勤工作,按学院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督促各岗位严格履行交接班工作,处理保安队的工作事务,着装整洁,佩带执勤证,礼貌待人,文明执法。
5、带领队员完成安全保卫执勤任务和消防安全工作,提高队员的整体素质。
6、加强监督校园内的巡逻,重视学院安全工作的重点部位、要害部位的检查,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,保障校园安全稳定。
7、带领队员遵纪守法,严格执行学院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,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,养成良好作风。
8、教育队员爱护执勤装备,严格执行执勤装备的保管和使用规定。
9、加强理论及专业知识的学习,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管理水平。
10、及时掌握队员的思想情况,关心爱护队员,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增强团结,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。
11、教育和监督队员严守秘密,落实安全措施,预防各种事故。
12、完成学院级赋予的其他任务。
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保卫处
2016年9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