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
保卫处安全管理制度
(试行)
1.学院保安队受保卫处直接领导,在学院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校内的治安、消防、防范、巡查、守护等工作和案件、事故发生时的现场保护工作。
2.负责协同并监督保安人员对校内的日、夜巡逻,节假日搞好护校工作。
3.不定期的对校内开展安全检查,发现隐患及时报告。
4.注意发现隐患部位,提出整改建议,联合学院后勤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。
5.监督门卫人员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门,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,校内学生进出校门注意查验有关证件。对超过学院有关规定时间进出校门的学生应逐个登记,并将情况及时通报学生处。
6.注意掌握学院内及周边治安动态,对发现打架、斗殴、破坏安全、扰乱教学秩序的人和事,主动前往阻止,并报告有关部门或“110”,确保校园稳定。
7.本制度于公布之日起试行。
重庆资源与环境保护职业学院保卫处
2016年9月22日